环保部自2008年以来首次开展内部机构调整。
6月13日,环保部对外通报称,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为此,环保部制定了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
环保部称,三个环境管理司自组建以来,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正协调有序推进。
“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体现了典型的环境问题导向,这是环境治理从过去的总量减排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在组织机构上的体现,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分析。
环保部介绍,三个环境管理司自组建以来,人员已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正协调有序推进。
针对外界关心的新组建的三个环境管理司司长职务由谁担任,环保部并未给出明确的名单。但是,从此前环保部发布的通报中,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已明确为刘炳江。对于调整后的人事情况,一位环保部官员表示,三个新建的管理司已经开展日常工作,但是,人事情况仍然保密,很多都是此前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的人员分配过去的。
新设三司将成环保部核心业务司
环保部称,按环境要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司,是适应新的形势完成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促进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在职能上,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将原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职能整合后按环境要素分到三个司,强化其包括制订环境标准在内的若干管理手段职能。
“环境标准是重要的管理手段。”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此次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将水、大气、土壤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相关规范的组织拟订职责划到了新成立的三个司,但这些标准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职责仍在科技标准司。
环保部称,针对内部职责交叉问题,理顺农村环保、生态补偿、环境信息、考核创建等职责,明确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