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财经报道首页 > 新动态 > 新闻正文

今起派出所不再出具20项证明 付费搜索要标“广告”

来源于本站原创 2016年09月01日 阅读(

中国财经报道】今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领域的诸多不规范行为将受到严格管控。

该法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另外,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而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或者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等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

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派出所不再出具20项证明

今天开始,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也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群众开证明将有章可循。

《意见》明确,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9类事项,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以及居民户口簿能够有限证明的5类事项,如户口迁移、住址变动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文化程度证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6项非公安机关职能的“证明”,则须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

而对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无法凭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意见》要求派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网络付费搜索要标明“广告” 弹窗确保能一键关闭

互联网上的搜索信息是否是广告难以辨别?网页上的广告弹窗没完没了?今天起,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这些问题将得到解决。

《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广告的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文中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本网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本网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