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结:
任建华,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浙江省全国乡镇企业家,中国百位杰出管理人物,荣获“2012年度十大风云浙商”称号。
唯一的“老板”
“在中国,我是唯一经过国家认定的‘老板’!”任建华对自己拥有“老板”这个名号非常自豪。
任建华对“老板”这一品牌情有独钟,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20年前,这是他以自己的“名字”、经过千辛万苦才注册下来的商标。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老板集团的前身企业——余杭县红星五金厂开始与上海无线电厂合作,为其做吸油烟机产品的贴牌。为了补偿过大的早期投入,合同规定,红星五金厂可以在完成舒乐牌油烟机生产任务之余,生产少量自己品牌的油烟机。
就这样,有了些资金和技术积累的红星五金厂开始走上了自主品牌的道路,并给自己第一代吸油烟机产品起了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红星”。然而,他们很快发现,全国各地有几十种商品都叫红星,其中不乏电器产品,因此,“红星”牌吸油烟机根本卖不出去。
如何取一个叫得响的品牌?
当时,任建华在对外的经营活动中,因为年轻、勤劳和慷慨大方,行事风度颇有点像香港电影中的“老板”形象,而被人们送给了一个绰号:小老板。任建华决心以这个响亮而且代表了某种精神的外号注册商标。
然而,好事多磨,虽然新的商标注册被提上了当时厂里最紧要的议事日程,但是由于“老板”一词在意识形态上与当时的主流社会不太符合,其商标的注册之路却颇为曲折。直到1988年,“老板”商标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同意下最终通过。
“只要我在,‘老板’就在;‘老板’与我是一体的。”任建华用“老板”一词注册成商标,一开始就表达了他与品牌共存亡的决心。
“老板”这个别具一格的商标给任建华带来了极好的宣传效应。1989年,“老板”成为行业内第一个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的厂家,仅仅有了两三年的时间和并不高的广告频率,便在全国形成了巨大的反响。“我们只要投入三分之一的费用,就能取得与别人一样的广告效果。”任建华自豪地说。
1995年,任建华为42个大类的商品全部注册了“老板”商标,使得“老板”商标成为集团的专用商标。